替代生态修复,异地集中修复,劳务代偿…… 苏州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多元化实践
江苏省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最东端的居山湾,曾是一个废弃多年的矿坑,如今,这里新种不久的水杉生机勃勃。曾经的矿坑,也有了全新的名字——碳汇林。
居山湾的蜕变,得益于2022年5月建立的江苏省首个集修复示范、法治警示、科普交流和监测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地——苏州市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
据悉,这个基地以太湖生态岛建设为契机,通过建立替代性修复项目清单双向匹配机制,引导市域范围无法原位修复的赔偿义务人,灵活采用多种方式集中开展替代性修复,在太湖生态岛留白之处开展多元化替代修复实践,为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提供了样本。
建设示范基地,提供多种替代生态修复场景
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谁有赔偿义务?该怎么赔?记者了解到,2018年试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很多方面给予了明确规定和执行标准,但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侵权人本身没有赔偿能力,怎么承担责任?被生态损害的原位无法修复,怎么办?
于是,苏州开始探索替代性修复方式。
2022年5月,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联合出台《苏州市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明确在太湖生态岛规划范围内(包括金庭镇区域范围的西山岛等27个太湖岛屿和水域,陆域面积84.59平方公里)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着力打造“三片区”“两中心”和“一平台”,即“碳汇林片区”“增殖放流片区”“生态环境修复示范片区”“生态环境法治与警示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科普与交流中心”以及“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展示平台”。
抔土、浇水、种树、插牌……2022年5月25日,在苏州市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的居山湾碳汇林片区,一份金额为55901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正式签订。苏州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过在此种植117棵水杉,完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这标志着苏州市太湖生态岛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首个替代性修复实例落地。
“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为赔偿义务人提供了多种替代修复场景。”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鹤说,“因地制宜,推进替代修复模式是基地最大的亮点。”也就是说,对苏州市域内客观上无法原位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引导赔偿义务人结合太湖生态岛实际,灵活采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劳务代偿”等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
突破创新丰富修复案例,开展生态环境异地集中修复
“这种处罚,让我们感觉很羞愧,也切实体会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今后我们会致力于绿色化发展,将企业社会责任落到实处。”2023年4月22日,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首个劳务代偿案件落地,涉事企业职工徐某在金庭镇“太湖生态岛志愿绿V站”开展景区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后,十分感慨。
据悉,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苏州某电器公司违法排放有机废气,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涉案金额3900元。经苏州市、吴中区生态环境局与金庭镇多轮沟通协商,决定在该镇志愿绿V站设立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劳务代偿点。这家公司主动提出以劳务代偿形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在太湖生态岛开展为期3天、共13人(次)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太湖生态岛是江苏首个以立法形式保护的太湖岛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的创建是基于民法典绿色条款,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依靠“主动磋商、司法保障”机制,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僵局,推动赔偿义务人通过异地集中生态修复的形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基地采用劳务代偿、异地修复等替代性修复模式,强化生态环境损害的治理修复主体责任,传播生态环境资源司法理念,集中展示修复成效,有效发挥警示、教育、引导作用。
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法宣科科长贺亮介绍,苏州全市范围内都可以到太湖生态岛上来落地,开展生态环境异地集中修复。
截至目前,这个基地已落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5件,共涉及生态修复资金约200万元,打通了环境污染点到基地开展替代性修复的新路径。这25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落地形式多样,有的是通过种树,有的是通过增殖放流,还有的是通过生态修复。
“社会意识的空白,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难题之一,也是下一步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处长张丹表示,苏州市将以建设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监督有力”的联动机制,加强跨部门案件高效办理,定期会商会办,形成管理合力;以受损生态环境恢复为目标,督促赔偿义务人履行修复责任,面向赔偿义务人群体开展专题宣传培训,丰富公众参与方式,不断提升群众环境获得感。
(中国环境报 李莉 黄溢)